哪些危险废物可以豁免?

在危险废物的管理中,部分危险废物可以在满足特定条件下获得豁免,即在这些条件下,这些废物不再被视为危险废物,或可以免于某些特定的管理要求。根据公开发布的信息,以下是一些可以豁免的危险废物及其相关条件:

### 一、列入《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的废物

1. **家庭日常生活垃圾**:在全部环节和收集环节不按危险废物管理。

2. **含铬皮革废碎料**:
– 用于生产皮件、再生革等,在利用过程不按危废管理。
– 满足《含铬皮革废料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 1274)的运输工具要求,可以豁免运输环节。

3. **煤气净化产生的煤焦油**:
– 满足《煤焦油标准》,且作为原料使用,利用过程不按危废管理。

4. **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和医疗废物焚烧飞灰**:
– 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填埋过程不按危废管理。
– 生活垃圾焚烧飞灰满足《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协同处置过程不按危废管理。

5. **危险废物焚烧处理产生的废金属**:用于金属冶炼,利用过程不按危废处理。

6. **利用破碎分选回收废覆铜板、印刷线路板、电路板中金属后的废树脂粉**:
– 运输过程运输工具满足防雨、防渗、防遗撒要求,不按危废进行运输。
– 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处置过程不按危废管理。

7. **农药废弃包装物**:收集过程不按危废管理。

8. **感染性废物**:按技术规范处理后,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或焚烧处置,处置过程不按危废管理。

### 二、豁免管理的原则和条件

– **豁免环节**:豁免通常仅针对废物的特定环节,如利用、运输、填埋或处置等,而不是整个废物管理过程。
– **豁免条件**:废物需要在满足特定的豁免条件时才能获得豁免,这些条件通常涉及废物的性质、处理方式、处理标准等。
– **豁免后的管理**:在豁免环节的前后环节,废物仍应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以确保环境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 三、其他注意事项

– 豁免管理并不意味着废物的危险属性被完全消除,而是基于一定的风险评估和管理要求,对特定环节的管理要求进行了豁免。
– 豁免管理的实施需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以确保环境安全和公众健康。
– 随着法规和标准的不断更新和完善,豁免管理的具体内容和要求也可能发生变化。

综上所述,可以豁免的危险废物种类较多,但均需在满足特定条件下才能获得豁免。在实际操作中,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严格执行豁免管理的各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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