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废物暂存的5个注意事项

1)化学实验产生危险废物的实验室应设置专用内部暂存区,暂存区内原则上存放本实验室产生的危险废物,若存放两种及以上化学性质禁忌的危险废物,应分不同区域暂存;

b)暂存区应建设防遗撒、防渗漏设施,或采取防溢容器作为防遗撒、防渗漏措施;

c)防溢容器容积应当大于收集容器容积的10%。防溢容器中放置多个收集容器时,容积应以最大收集容器容积的150%或所有收集容器容积总和的10%为依据,取其最大值;

d)暂存区内的危险废物原则上最长不应超过30天;

e)实验室管理人员应对暂存区以下情况进行定期检查:收集容器和防溢容器密封、破损、泄漏情况;标签粘贴及投放登记表填写情况;贮存量和贮存期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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