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性废弃物收集安全事项

化学性废弃物收集时,应采取相应安全措施,佩戴防溅眼罩、手套、实验室外衣以及具有滤毒罐的防毒面具等。注意化学废液的相互兼容性,防止混合后产生放热、燃烧、爆炸、产生气体或挥发性等危害性物质。

对于高度活性的化合物、水活性化合物、高浓度氧化剂或还原剂,严禁与其它化学性废弃物混合。

对于会释出烟和蒸汽的化学性废弃物,应在抽气橱内收集,每次收集之后应紧盖回收容器。

对于化学废液,为防止溢溅,应使用漏斗及集水盘,在加入新废液前,先检查回收容器是否放置平稳,容器应载至总容量的70%80%,勿装至全满。

化学性废弃物回收容器应密封完好,放于远离火源和热源的位置。回收容器必须按照要求粘贴化学性废弃物标签,并如实填写相关内容。

回收容器应用完好、坚固且易于搬动的纸箱、塑料箱、木箱等盛装。回收容器装箱时,应单层、整齐码放,无破损撒漏,回收容器之间应有衬垫物隔离,防止碰撞破碎。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相抵触的物品不得混装。

瓶装化学气体,尤其是钢瓶中的压缩化学气体,拟废弃时须由生产气体的专业厂家或专门的危险气体处理机构进行处置。

放射性废弃物不得混放在危险性化学废弃物中处理。

为节约危险性化学废弃物处理费用,应尽可能对有机溶剂自行回收提纯再利用,对某些有毒有害废液进行无害化处理,多余的、旧的但尚可使用的试剂可在安全监督管理下与其他实验室进行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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