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废液收集的六点注意事项

化学废液收集的六点注意事项:
(1)盛装化学废液的容器应是专用收集废液桶或试剂瓶,不得使用敞口容器存放化学废液。
容器上应有清晰的标签,瓶口密封。
容器不得渗漏,若出现密封不严或破损将不予收运。
(2)一般化学废液分为三类:含卤有机物废液、一般有机物废液、无机物废液。
实验室应按废液的种类分别装桶收集和存放,并张贴标签。
(3)废液收集桶应随时盖紧安全瓶盖,放置于实验室较阴凉并远离火源和热源的位置。
(4)倒入废液收集桶的主要有毒有害成分必须在《一般化学废液登记表》上登记,写明有毒有害成分的中文全称,不可写简称或缩写。桶满后(不可过满,必须保留1/10的空间),将登记表粘贴在相应的桶上,及时联系等待收运。
(5)倒入废液前应仔细查看该废液桶的《一般化学废液登记表》,确认倒入后不会与桶中已有的化学物质发生异常反应(如产生有毒挥发性气体、剧烈放热等),否则应单独存于其它容器中,并贴上标签。
(6)不可将剧毒物质倒入上述三类废液(含卤有机物废液、一般有机物废液、无机物废液)收集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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